記者昨獲悉,湄洲灣港東吳港區羅嶼作業區11號、12號泊位工程取得核準批復,為該項目后續工作打下堅實基礎。工程建成后,對進一步提升湄洲灣港大宗散貨碼頭綜合競爭能力具有重要的意義。
據了解,羅嶼作業區11號、12號泊位工程建設2個7萬噸級散貨裝船泊位,可滿足15萬噸級散貨船靠泊,岸線長度526米,設計年通過能力985萬噸。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日前下發的《關于湄洲灣港東吳港區羅嶼作業區11號12號泊位工程核準的批復》,羅嶼作業區2個新建泊位的建設內容包括水工建筑物建設、土建工程、陸域形成和設備購置安裝等。
福建省羅嶼港口開發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羅嶼作業區11號、12號泊位工程項目的順利核準批復,是該項目前期工作的一個重要節點。隨著該項目和同步推進的8號泊位(30萬噸級礦石卸船泊位)的建設,羅嶼作業區可初步形成“2卸3裝”的泊位組合,進一步促進羅嶼作業區規模化、集約化發展,從而有力地提升港口競爭力,真正打造成為東南沿海最大的鐵礦石散貨基地。(記者:鄭已東通訊員:謝乙景 黃益利)
圖/文來源湄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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