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下午,北部灣港集團與深圳港集團在南寧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雙方將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深化東西部協作和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粵桂兩省區部署要求,進一步建立長期戰略伙伴關系,共謀多領域、多層次合作,共同提升兩港、兩企綜合競爭力,合力推動西部陸海新通道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聯動發展。北部灣港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周少波,深圳港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胡朝陽見證簽約。北部灣港集團副總經理向紅,深圳港集團黨委委員、副總裁喬宏偉代表雙方簽約。
根據協議,雙方將充分發揮各自區位優勢和資源優勢,圍繞頂層戰略、內外貿集裝箱航線、汽車及零配件產品海運、港航項目投資、珠江及西江經濟帶多式聯運業務、智慧綠色港口和人才培養等多個領域開展戰略合作,促進雙方優勢互補、共同發展,推動雙方加快世界一流港口建設,增強港口國際競爭能力,全面提升兩港、兩企高質量發展水平。
雙方將不斷強化北部灣國際門戶港和深圳國際樞紐港在服務“一帶一路”、西部大開發、粵港澳大灣區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等國家戰略中的重要作用,積極深化粵桂東西部協作和全方位合作,共同服務川渝等西部地區實體企業,打造經北部灣港通過深圳港優勢遠洋航線連通世界的多式聯運產品,共同助力廣西“一區兩地一園”建設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
來訪期間,胡朝陽一行還到北部灣港集團企業文化展廳、北部灣國際集裝箱碼頭和欽州自動化集裝箱碼頭參觀調研,詳細了解北部灣港的發展歷程和發展成果。
北部灣港集團副總經理潘曉斌,深圳港集團鹽田港股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李雨田,北部灣港集團總經理助理,辦公室、戰略發展部、資本運作部,北港股份、北港物流,以及深圳港集團有關同志參加簽約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