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天津大沽口海事局與屬地政府、港航、公安、海警、口岸等十家單位簽署了《天津港中部水域“商漁共治聯管中心”工作機制》,標志著北方海域首個“商漁共治聯管中心”在天津正式成立。
據悉,天津港中部水域“商漁共治聯管中心”工作機制包括聯絡會商、信息共享、工作協作3方面11項工作內容,重點對水上安全聯合執法、水上安全應急救援聯動、水上安全聯合宣傳教育、商漁船碰撞事故聯合調查處理、違法線索移送和案件移交等工作達成了共識。該項工作機制為實現“一個共治責任體系、一個事前預防模式、多個治本攻堅任務組成的‘1+1+N’綜合治理格局”提供了有力支持,為推動商漁船信息共享、動態共享、違法共查、救援共助、安全共促提供了實踐平臺。
自2020年以來,天津大沽口海事局聯合相關部門常態化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截至8月底,共走訪航運企業、漁村、漁船碼頭73次,深入船舶宣貫3571艘次,開展海上巡航179次,發放防商船漁船碰撞指南和安全提示1625份,聯合市、區兩級農業農村部門開展商漁船長“面對面”“互登互學”活動17次,聯合濱海新區農業農村委、濱海新區交通運輸局、市港航局船檢處等單位檢查涉漁船舶43艘次,為天津港中部水域“商漁共治聯管中心”正式成立筑牢堅實基礎。
成立“商漁共治聯管中心”是天津大沽口海事局全面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的《“商漁共治”三年攻堅行動方案(2024-2026年)》文件精神的重要舉措,旨在鞏固近年來“商漁共治”工作成果,進一步提升執法監管效能,打擊涉漁船、商船各類違法行為,強化與各涉海部門溝通協作,形成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安全監管合力,共同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有效遏制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生產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