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專項行動(以下簡稱“雙共”行動)開展以來,福州海事局堅持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立足海事監管服務實際,推動“雙共”工作提質增效。
一是積極推動修訂地方性法規《福州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首次將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理念納入地方立法,高位推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工作法治化運行。二是落實《商漁船互聯互通工作機制》,通過對漁船開展遠程隨機抽查點驗,將漁船未按規定值班、收聽等情況通報海漁部門。今年以來,已通過“雙共”機制向海漁部門通報漁船在漁港水域外航行、作業期間未按規定值守高頻信息70余艘次。三是發布福州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信息通報事項特色清單,依據“雙共”工作要求,結合轄區實際,將轄區特有的通報事項進行歸納整理,形成10大項,27小項目的通報事項特色清單,更好推動“雙共”行動走深走實。
2024年以來,該局共發布433項水上交通安全信息,接收處置112項水上交通安全信息。下一步,該局將持續加強水上交通安全共享共治研究與實踐,探索打造一批具有福州海事特色,可復制、可推廣的示范樣板、創新經驗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