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東新區迎來航運領域的一項重大立法成果——《浦東新區國際航行船舶藥品和醫療器械供應保障若干規定》(簡稱《規定》)已順利通過浦東新區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并于10月15日正式生效。這一地方性規章不僅填補了我國在國際航行貨船藥械供應方面的立法空白,也標志著浦東新區在獲得中央立法授權后,航運領域的首部立法成功落地。
《規定》的出臺,旨在解決國際航行船舶藥械供應的痛點、堵點問題,優化港口航運補給服務,進一步提升航運資源的全球配置能力。根據最新發布的“新華·波羅的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指數”,上海在全球國際航運中心城市中已連續五年穩居第三,與新加坡、倫敦的差距正逐步縮小。而浦東新區,作為上海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航運產業的發展對于提升上海乃至中國的國際航運地位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
據統計,全球國際航行船舶所需藥械中,原產地在中國大陸的產品約占70%,但實際采購量中,中國僅占25%。上海每年供應國際航行船舶的業務規模約為500億元,其中浦東新區占據近三分之一。然而, 由于此前國內監管政策的空白,船供服務企業無法規范地向靠港的國際航行船舶提供藥械補給服務,導致大量補給市場份額流失至新加坡、韓國釜山等國外港口。
為改變這一現狀,浦東新區航運辦在市交通委、市藥監局、上海海關、上海海事局等市級監管部門的支持下,自2022年5月起,廣泛調研,商討政策突破路徑,經過不懈努力,推動了《規定》的出臺。
《規定》的亮點在于創新了國際航行船舶藥械供應模式,引入了藥械經營企業,形成了藥械經營企業、船供服務企業和船公司之間的閉環供應流程。同時,允許船供服務企業有限制地開展藥械經營業務,并設置了船供藥械報關專用編碼,解決了藥械供船監管服務流程的關鍵一環。此外,還編制了浦東船供藥械目錄,規范了品種和數量,確保了船供藥械試點工作的規范有序開展。
《規定》的實施,將有效提升上海港的高水平海事服務能力,增強浦東乃至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的軟實力。為確保《規定》的順利實施,浦東新區航運辦和區市場監管局還編制了《浦東新區國際航行船舶藥品和醫療器械供應保障企業備案指南》,并與《規定》同步發布。同時,還將組織政策解讀宣講會,助力船供服務企業和藥械經營企業盡早享受政策紅利,推動首單業務盡早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