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記者從江西省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港口資源整合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獲悉,江西省將確保在今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國有碼頭劃轉工作及擬建在建碼頭的整合合作任務,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合工作。
《意見》明確,江西省港口集團有限公司要根據國有公用貨運碼頭、其他公用碼頭、國有企業自用貨運碼頭的不同情況,精準施策、分類推進。對于擬建在建碼頭,要按照“邊建設、邊整合”的方式,提前介入、全程參與,在不改變建設主體、投資主體的情況下,手續齊全的要加快建設;要調動多方積極性,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多管齊下、多措并舉、協同推進。要依法依規實施整合工作,對非國有碼頭的整合應遵循平等自愿原則。
《意見》提出,支持鼓勵江西省港口集團有限公司通過靠大聯強,依法依規與社會資本、省內外國有資本合作建設港口碼頭項目,集約、高效利用岸線資源,高標準建設、高效率運營、高水平管理項目,提升港口治理水平,推進港口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