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煙臺綜合保稅區順利通過驗收。煙臺保稅港區躋身成為全國首批轉型升級為綜合保稅區的保稅港區,綜保區21項創新舉措將全面落地實施。
煙臺保稅港區于2009年9月7日由國務院批復設立,是全國首家由出口加工區和臨近港口整合升級而成的保稅港區,已經成為煙臺擴大對外開放、發展港口經濟的重要政策功能平臺,在全市深化改革開放中占有特殊地位。全區2019年實現進出口714.1億元,約占全市外貿進出口總額的四分之一。
煙臺綜合保稅區于2020年4月27日經國務院批復設立,是在煙臺保稅港區的基礎上整合優化而成的綜合保稅區。綜保區的設立,標志著煙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轉型升級再上新水平,標志著煙臺乃至我省擴大對外開放取得新突破。煙臺綜合保稅區將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戰略、全省發展格局,加快打造成全省一流、國內領先的對外開放新平臺、新高地。
規劃6.18平方公里
分為兩個區塊
昨日上午,煙臺綜合保稅區驗收工作會議在東山賓館舉行。隨后,青島海關、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山東省商務廳、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山東省分局組成聯合驗收組,統一乘車赴現場對煙臺綜合保稅區進行了實地驗收。
聯合驗收組認為,煙臺綜合保稅區驗收面積6.18平方公里內的基礎設施、隔離監管及相關配套設施符合綜合保稅區隔離監管設施建設的相關規定,驗收合格,同意煙臺綜合保稅區通過驗收。
煙臺綜合保稅區分為兩個區塊,其中區塊一(東區)坐落于煙臺市芝罘區,面積3.92平方公里,東至港灣大道及海邊,南至煙臺港三號門及三突堤南護岸,西至環海路,北至沈海高速;區塊二(西區)坐落于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面積2.26平方公里,東至北京中路,南至蘇州大街及杭州大街,西至嘉興路及天津南路,北至白銀河。
4月27日,國務院批復同意煙臺保稅港區整合優化為煙臺綜合保稅區。5月9日,海關總署專門印發《關于煙臺綜合保稅區規劃建設有關事宜的函》,就建設發展好煙臺綜合保稅區提出明確要求。
煙臺保稅港區迅速貫徹國務院、海關總署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舉全區之力投入到驗收準備工作上,扎實做好綜保區基礎設施和監管設施完善升級。目前,區內隔離圍網、巡邏通道、路燈、監控設施、海關監管信息系統、卡口、查檢場地、監管倉庫、檢驗檢疫設施、海關辦公用房及監管配套設施均按照海關總署要求建設,符合《綜合保稅區基礎和監管設施設置規范》的基本要求,能夠滿足海關監管需要。
打造“五大中心”
落實21項舉措
從保稅港區整合優化為綜合保稅區,不僅僅是名稱的變化,更是發展機遇、政策功能、營商環境的全面提升,必將對煙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推動全市外向型經濟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煙臺綜合保稅區東有煙臺港、西有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自貿試驗區,資源要素集聚,產業配套齊全,具有區港一體、產城融合、交通便利的明顯優勢,對于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服務開放型經濟發展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煙臺綜合保稅區的開關運行,將進一步重塑政策優勢,優化產業結構,推動開放型經濟快速發展,為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綜合保稅區是目前我國開放層次最高、優惠政策最集中、功能最齊全、手續最簡化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國務院關于促進綜合保稅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加快綜合保稅區創新升級,打造對外開放新高地,推動綜合保稅區發展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和競爭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發設計中心、物流分撥中心、檢測維修中心、銷售服務中心。
《意見》中還提出了21項具體舉措,全方位多角度促進綜合保稅區發展。包括拓展兩個市場、提前適用政策、釋放企業產能、促進內銷便利、強化企業市場主體地位、促進研發創新、建設創新高地、優化信用管理、支持醫療設備研發、簡化進出區管理、便利貨物流轉、試行汽車保稅存儲、促進文物回流、開展檢測維修、支持再制造業、創新監管模式、發展租賃業態、促進跨境電商發展、支持服務外包、支持期貨交割、推廣創新制度。
從煙臺保稅港區到煙臺綜合保稅區,政策更優惠,功能更多元,產業更高端,貿易更便利,將給煙臺乃至全省帶來重大政策利好。聚焦海關特殊監管區功能定位,以轉型升級綜合保稅區為契機,煙臺綜合保稅區將圍繞黨建引領、政策帶動、雙招雙引、外貿提升、環境優化、平安建設、改革創新等重點工作持續發力,促進綜保區21項政策全面落地實施,打造加工制造、研發設計、物流分撥、檢測維修、銷售服務“五大中心”,建設跨境電商、保稅維修等特色產業集聚區,做大做強做優開放平臺,著力發揮放大政策功能效應,確保外貿進出口等經濟指標在全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繼續走在前列,在全國同類功能區中持續爭先進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