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印發《關于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提出,要全面推進雙隨機抽查監管、規范組織實施雙隨機抽查并加強聯合抽查和抽查結果運用,為持續深化交通運輸“放管服”改革,切實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全面推動2020年底實現交通運輸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常態化。
《實施意見》指出,在全面推進雙隨機抽查監管方面,要實現全面覆蓋,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交通運輸領域全部市場監管活動的基本手段和方式。要調整完善清單,抽查事項清單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釋和監管工作實際情況及時進行動態調整,并向社會公開;在規范組織實施雙隨機抽查方面,要制訂工作計劃,研究制訂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并根據工作需求適時調整完善,同時確定抽查比例,既要保證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監管效果,又要防止任意檢查、執法擾民和廉政風險;在加強聯合抽查和抽查結果運用方面,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積極參與、主動配合,推進跨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在抽查任務完成后,要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做好抽查公示,及時將抽查檢查結果向社會公開,并及時錄入監管平臺或歸集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等進行公示,做到全程留痕、責任可追溯,廣泛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