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南京區域性航運物流中心建設推進會舉行。會上發布了《南京區域性航運物流中心發展專項規劃(2024—2035年)》《南京港總體規劃(2024—2035年)》和航運物流中心重點項目清單,市政府與省港口集團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市委書記韓立明出席,交通運輸部總規劃師兼綜合規劃司司長吳春耕、市長陳之常致辭。
區域性航運物流中心是《南京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明確的南京五大城市核心功能之一。南京港作為我國沿海主要港口和國家綜合運輸體系的重要樞紐、長三角世界級港口群和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南京區域性航運物流中心建設的核心載體。10月18日,《南京港總體規劃(2024—2035年)》獲得交通運輸部和省政府聯合批復,標志著南京港口和區域性航運物流中心建設進入新階段。根據規劃,南京港將形成“一港十三區”的總體發展格局,形成碼頭泊位245個、泊位通過能力3.85億噸、集裝箱通過能力960萬標箱。
吳春耕在致辭中說,黨中央和國務院高度重視和關心長江經濟帶發展,南京港總體規劃的獲批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希望以此為契機,積極順應航運業發展新趨勢,積極應變、主動求變,勇毅探索、開拓創新,發揮規劃引領作用,增強航運物流供應鏈體系韌性;對標國際一流,推進現代航運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堅持創新驅動,加快航運數字化發展,打造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堅持生態優先,推進航運產業綠色低碳發展,在全面融入長江經濟帶發展中攜手共創航運業美好未來。交通運輸部將積極支持南京區域性航運物流中心發展,努力為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構建現代化高質量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支撐現代化經濟體系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作出更大貢獻。
陳之常在致辭中表示,南京將牢牢把握國家規劃賦予的戰略定位,聚力打造高能級綜合型港口、構建高效率集疏運體系、發展高質量航運服務業、實現高水平港產城融合,以區域性航運物流中心建設的實際成效,為中國式現代化南京新實踐注入強勁動力。希望與會各方以此為新的起點,積極參與南京航運事業發展,攜手將規劃藍圖轉化為實景圖,共同開啟南京航運物流高質量發展的美好未來。
會上簽署了一批重要合作協議,南京國際航運仲裁院揭牌,長江引航中心入駐南京。南京海事局發布省市海事部門服務“水運江蘇”及南京區域性航運物流中心建設相關舉措,省港口集團發布在寧港航發展戰略,鼓樓區和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作了推介。
交通運輸部長江航務管理局局長劉亮、海事局副局長徐春,江蘇海事局局長繆昌文,省政府副秘書長崔巍,省交通運輸廳廳長吳永宏,省司法廳一級巡視員張亦軍,省港口集團董事長陳明、總經理王洪濤,市領導黎輝、劉偉、李暉、黃輝,省、市有關部門和相關區負責同志,部分企業及商協會代表等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