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中國海員建設工會與挪威船東協會在北京舉行2019年中挪海員集體協商,就中國海員勞動標準增長達成一致意見。
記者從全國總工會獲悉,經過雙方平等協商,中國海員的最低基薪,2020年在2019年基礎上增長1%;2021年在2020年基礎上增長2%。同時,中國海員最低死亡賠償標準,2020年在2019年基礎上提高2000美元;2021年在2020年基礎上提高2%。新協議的有效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據了解,上世紀80年代,伴隨著改革開放,中國海員開始參與國際海員勞務市場的競爭,越來越多的中國海員在外國船東的船舶上工作。
為促進外派海員市場規范運作,提升中國海員的勞動標準,保護海員合法權益,中國海員建設工會與挪威船東協會于1999年建立了集體協商機制,定期開展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協議,內容涉及海員在船工作條件、工作時間、最低工資標準和傷亡賠償標準等,協議覆蓋所有挪威船東協會會員企業的船舶。